2017年6月法国倡议的《世界环境公约(草案)》是一次意欲推动全球环境治理一体化而整合国际环境立法的可贵尝试。该公约草案主要是对现有国际环境法原则的重申,但也适度发展了新的原则,具有较典型的共进性、权利义务统一性、统领性和框架性。各国政府对公约草案本身尚未明确表态,理论界对其内容和作用亦有所质疑。公约草案的倡导国法国试图在联合国框架下促其生效实施。2018年5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评估制定“世界环境公约”可行性的决议,启动了联合国工作程序。虽然法国意欲推动联合国在2020年左右通过“世界环境公约”,但就目前的《世界环境公约(草案)》来看,其因缺乏法律规范体系的逻辑自洽性,未必能实质性推动全球环境治理国际统一立法的车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