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既为社会进阶创造了无限可能,也使算法决策权在技术外衣下成为一种新的权力类型,对数字领域“权力—权利”格局施加着重要影响。面对算法错误对数据主体权益的侵害,算法解释权机制作为算法决策透明化的理想进路被大量提及,但是该机制在矫正算法权力异化的过程中仍遭遇了内部逻辑难以解释与行权成本高昂的双重困境。因此,确立妥适的算法错误损害风险分配模式成为当务之急。传统的“加害者—受害者”两极模式基于归责基础更迭、因果关系链条模糊与断裂、损害规模与加害者责任财产能力失衡而无法缓解算法决策的负外部效应,故有必要在损害救济社会化的视野下分配风险。其中,责任保险虽然强化了责任财产者的赔付能力,但因其对侵权责任具有寄生性而无法给予受害群体充分的救济。相较之下,救济基金并不囿于侵权责任的认定,通过资金构成的社会化、因果关系要件的弱化,拓展了风险的分散渠道,能够实现充分、高效而及时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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