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经·行露》的“家”是理解诗篇的关键。诗中男女所言之“家”,实有两个层面,一为婚姻关系之“家”,一为血缘关系之“家”。前者为男子告讼之着眼点,可知男女双方当有婚约而女子拒绝履行;后者为女子反驳的根据,可知男子应为离祖求婚,属于移民。此种情形,可与西周宣王时期申国的南迁取得对应。诗篇所叙,为南申移民之男与土著之女因婚恋不成而发生的诉讼,本质上是西周王朝经营南土战略而带来的移民婚恋问题。“家”的言说,映现了西周晚期婚姻之家取代亲缘之家,而成为家庭形态主流的趋势。
邵杰. 《诗经·行露》之“家”与西周南申之立——移民婚恋和家庭形态的视角[J].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 34(3): 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