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确立,将对政府法治(包括行政执法)的研究和实践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必须研究基于和谐理念的文明执法问题。传统的行政执法比较强调通过采取单方的、强制的行政管理措施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其实,不同的执法方式,有助于实现不同的法律目的。对执法方式进行改革,寻求公民和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的互相理解、配合,有助于提高执法的效率和效能。所以,注重公民参与和沟通、减少行政摩擦和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的行政合同、行政指导和行政奖励等制度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
中图分类号:
陈保中;蔡爱平. 从“强制”到“合意”:——行政执法方式改进的路径选择[J].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HEN Bao-zhong;CAI Ai-ping.
The Route Choice of the Administrative Mode of Law Enforcement
[J].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