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领导立法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基本路径和根本保障,其核心关切在于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使党的政策通过国家法律的实施得到贯彻。基于政治、思想、组织等领导方式的有机整合与灵活运用,党领导立法形成了政策法律化的机制。然而,法律本身具有局限性,无法全面、及时、系统地承载政策内涵,仅凭政策法律化难以保证政策在法治活动中的落实。作为具有立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能够为司法机关及其他主体提供更明确、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载体,在内容、时效、体系上补充政策法律化的不足,构成了党领导立法的补充机制。该机制主要经由对政策进行规范转换、赋予政策执行的实效、促进政策向法律转化发挥作用,有效推动了党领导立法的目的达成。在未来,应当在组织安排、体制设置、规范执行等方面加强党对司法解释工作的领导,以更好地发挥机制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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