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志祥
QI Zhi-xiang
摘要:
中国古代“民主”的本义是“民之主”。它着眼于人民大众的劣根性,主张由英明的执政者代民作主,为君主专制的产生提供了依据,这是它最受诟病的地方;同时它要求充当“民主”的君主像“民之父母”一样“养民”、“教民”,这却是与现代“民主”追求的人民权益存有交叉面的,是古代“民主”积极的一面,不可一概否定。现代“民主”源自西方,本义是“公民自主”。它肯定每一个公民的天赋自主权,这是其积极意义所在。不过“公民自主”往往以代议的方式实行,而代为反映民意的“间接民主”在实施环节会发生“议员变猪仔”的猫腻,所以对于现代西方式的“民主”也不可一味拔高。国内外历史上,曾发生过将“民主”的“民”从全体“公民”缩小到部分“人民”,从而剥夺国家中另一部分非人民的公民的“民主”权利的沉痛教训。这是值得我们记取的。今天我们所要建设的“民主”,应当是对全体公民而言的“公民自主”。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