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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提供的理论框架是结构与人的关系,该理论力求在结构与人的行动之间寻求可以互通的中介,通过场域、惯习连同各种资本来探索社会实践的奥秘。本文采用场域理论作为理论工具分析当代城市社区调解制度,首先对该理论进行“社区调解学改造”:把社区调解人行动的社区空间视为一个场域,即调解场域;把社区调解人的素质看作调解场域的惯习,即调解惯习。指出在社区调解制度的运作过程中,调解场域与社区调解制度的核心机制——信任机制之间是互动的,信任机制是完成调解主体之间互动、简化社区纠纷解决过程的重要因素,它受到社会宏观结构和社区中观结构的影响,这种影响通过社区调解人在调解场域中的调解行动发生作用。信任机制的构建受到社区调解人的调解惯习的影响;同时信任主体,即社区调解人与被调解人的互动也对信任机制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被调解人对调解人的信任导致调解过程中的合作,合作又进一步增强信任。本文认为,通过对上述一系列关系、互动的行动过程进行分析,可以提炼出社区调解信任机制的构建法则,即可以从社区调解人的选拔、该制度的本体建构及其与法院诉讼的衔接机制、社区信任环境的营造等方面进行构建,进一步发展社区调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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