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庄子》中“寓言”、“重言”和“卮言”有极重要的理论价值,其本质含义分别是:一、“寓言”是虚构的托之他人之口的话语,外在地表现为主客之间的对话;二、“重言”既能够表现说话者本人观点的他人话语,又是权威性的他人话语;三、“卮言”是直接描述、陈述事物的出于己口的话语。“三言”是庄子从交流对话的维度对话语进行的分类,这和巴赫金从超语言学维度中对话语的分类相通。庄子“三言”所表现出来的语言观念和巴赫金的超语言学理论具有很大的一致性。这表明,庄子的语言观念既超前又朴素,在我国文学理论史上应该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马军英. 庄子“三言”与巴赫金
“超语言学”之比较[J].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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