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杜娟
YUAN Du-juan
摘要: 2007年末中国已向WTO秘书处提交附录1 初步出价清单,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中国提交的附录1初步出价清单中并没有包括国有企业,这与欧盟等GPA成员的期望相违背。国有企业是否纳入GPA管辖,这是我国加入GPA谈判可能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GPA文本没有对应纳入管辖的政府采购实体进行明确界定,但是相关条款体现的“政府的控制或影响”标准以及实践发展中所形成的“受约束实体的控制”原则,有助于为我国在国有企业是否纳入GPA管辖等问题上的出价和谈判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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