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深层链接技术诞生以来,与之相关的著作权侵权认定问题便常伴左右。深层链接是否应认定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是困扰当前理论界、实务界和产业界的重大问题,其核心要素在于对“作品提供行为”的认定。作品提供行为的判断是一个法律问题,应当采取法律标准,法律标准符合著作权权能划分的形成法理。一些不具有上传至服务器的外观特征,但实质性替代作品传播利益的作品展示行为,应当被认定为作品提供行为。
刘维,刘畅. 深层链接行为的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J].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35(4): 10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