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礼乐符号与法律符号都是在复杂的社会生活现象之中抽象出来的对人的表意行为进行规约的形式规则。礼的分节控制社会的分层,礼的稳定性带来的是社会秩序的稳定性。法源于礼,法家用术重势,其根本原因在于重建统治阶层的符号宰制权。法家的事功倾向适应了统一的需求,但缺少制动价值则转向极端功利主义,礼法互用是对儒家道德自律下形成的制动价值的肯定。儒表法里的实质是“动制同源”,单一的元语言“礼”使得历史演进缺乏必要的符号动力,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祝东. 礼与法:两种规约形式的符号学考察[J].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