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我国环境法治建设正式迈入法典化时代,环境法学研究重心也随之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环境法解释学的自主建构,成为完善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保障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的核心命题。在传统部门法解释范式束缚与西方法理移植路径依赖下,当前环境法解释学存在适配性不足、本土语境契合度不够、体系化解释能力欠缺等现实难题,难以回应中国环境治理的特殊需求。迈向中国自主环境法解释学,核心在于完成理念转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政党法治制度逻辑与“天人合一”文化根基,确立生态整体主义立场,实现从移植依附到本土内生、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的范式转型。在此基础上,通过融合解释主义与功能主义方法论、构建“法律—政策—实践”三元互动解释框架、促进多元规范体系融贯协调,完成自主解释学的体系化落地,以契合中国实践的解释方案,提升环境法规范适用效能,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供方法论保障。
中图分类号: